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9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 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的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专科在校生(含当年入学新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下同)。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学生、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13类特殊困难群体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评选类别、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按每人3300元下达计划人数(不得变更资助人数),资助档次分为2100元/人/年、3300元/人/年、4500元/人/年。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可申请4500元/人·年档次,超出资金从校内学生资助资金中解决。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原则上在参评学年(2023-2024学年)获得1次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3.参评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

4.各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工作小组将系国家奖学金初审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各系上报的国家奖学金初审推荐名单的学生,进行国家奖学金校级差额答辩。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申请人在参评学年(2023-2024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参评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2023-2024学年)至少获得1次校级(含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分母为排名范围内的全体学生(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同等条件下,学科竞赛、社会实践、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荣誉者优先。

5.国家励志奖学金采用系级等额答辩的方式,各系确定本系推荐名单。

(三)国家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热爱劳动,申请人在参评学年(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良好,积极上进者优先。

5.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学生、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13类特殊困难群体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规范评审程序

1.各系指导班级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负责班级民主评议工作。班主任担任组长,遵循回避原则,成员由不参评国家奖助学金的班委、宿舍长及普通同学等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以教学班为单位,50人以下的班级评议小组为7人)。班级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1个工作日。通过学生自愿申请、民主评议的方式产生本班的拟推荐名单,形成班级评审书面报告上报各系,各系装订成册备查。

2.各系成立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细则,通过民主评议等额确定系拟推荐学生名单。由各系党总支(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系教务工作负责人、辅导员代表、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系拟推荐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名单。

3.各系主动公开本系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申请条件、申报程序、过程进展、阶段性评审结果和系级评审结果,不得在任何环节以任何理由预留、截留国家奖助学金名额指标。

4.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各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在9月25日前确定本系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9月26日-9月30日系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系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10月8日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定在10月9日进行国家奖学金校级答辩,评审结果报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10月12日-17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校级公示。

5.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

各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在10月9日前确定本系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在10月15日前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系级答辩,10月16日-22日在系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系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10月23日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10月23日-29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校级公示。

6.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

各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在10月15日前确定本系学生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10月16日-22日在系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系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10月23日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10月23日-29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校级公示。

所有各级公示环节主要为橱窗、公告栏张贴和微信平台、网站平台等线上线下方式,公示无异议后,各系形成《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报告》(应包括领导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评审结果、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工作小组构成等内容),加盖系公章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

五.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

1、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采用网络系统申报与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先进行网络申报,审核无误后导出打印:

(1)网络申报流程:

学生在线申请,班级、系在线审核并上报学校,学校在线审核并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纸质申报材料:

学生申请上报提交纸质材料: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提交附件1,3份,A4纸双面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要求详见附件2;

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均需提供:

2023-2024学年成绩单(以教务系统导出成绩单为准)2份,加盖本系教务办公室公章;

2023-2024学年获奖证书复印件2份(证书复印件加盖系学工办公章);

基本情况简要介绍一份(不少于500字,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入学年月、学校、专业、大学期间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等按时间顺序书写。)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提交附件5,3份,A4纸单面打印。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需提交附件7(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律承诺),2份,认真阅读,A4纸单面打印后手写签字。

国家助学金申请人提交附件6(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份,A4纸单面打印。

国家助学金申请人提交附件7(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律承诺),1份,认真阅读,A4纸单面打印后手写签字。

2、上报材料:

本次采用先网络申报、后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各系分别在系、校两级公示结束时提交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

国家奖学金

(1)9月25日,各系提交以下国奖材料:

①学生申报时提交的附件1及相应全部纸质支撑材料,根据汇总表依次排序;

(2)10月17日,学校公示结束后提交以下国奖材料:

在线导出申请表,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3份;签字汇总后加盖系章并根据汇总表依次排序。

国家励志奖学金

(3)10月15日,各系答辩结束后提交以下励志奖学金材料:

①学生申报时提交的附件5及相应全部纸质支撑材料,根据汇总表依次排序;

②附件7需加盖系章;

(4)10月29日,学校公示结束后提交以下励志奖学金材料:

在线导出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3份;签字汇总后加盖系章并根据汇总表依次排序;

国家助学金

(5)10月22日,各系公示结束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生申报时提交的附件6、附件7及相应全部纸质支撑材料,根据汇总表依次排序,由各系自行存档;

②附件10“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汇总表)”、附件11“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需加盖系章;

(6)10月29日,学校公示结束后提交以下材料:

在线导出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1份,签字汇总后加盖系章并根据汇总表依次排序,由各系自行存档。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报告

在各系公示结束后,各系提交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报告,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加盖系章;

电子材料:

公示照片(公告栏、网站、微信公众号),附件8、附件9、附件10、附件11、附件13、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国家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由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全校公开分配结果。各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各系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制定、申请组织、评审组织、过程监督、结果公示、申诉裁决等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评审办法。各系要根据国家奖助学金有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有关管理办法开展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评审办法要及时通过各系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予以公开。

(三)健全工作机制,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次年春季学期要据实动态调整。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困难认定,包括新生和老生。学校已建立健全四级认定工作机制,修订完善认定办法,科学制定了民主评议指标体系,强化民主评议力度。各系在民主评议要以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将公开、公平与保护学生隐私相结合,坚决杜绝“贫困演讲”“选贫困生”等现象的发生。申请困难认定,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得要求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等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学生申请原始材料和班级民主评议、院系评审、学校评定记录等相关材料要存档备查。

(四)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各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主动公开本系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申请条件、申报程序、过程进展、阶段性评审结果和系级评审结果,不得在任何环节以任何理由预留、截留国家奖助学金名额指标。要严把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受助对象的产生符合政策规定。对因工作不力、不严格标准和程序而影响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系别,将扣减下一年度指标,并全校通报。对在评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对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受助资格,并按照《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五)规范管理资金,按规及时发放。本专科学生的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审核和资金发放等全过程纳入省阳光审批平台监督,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发放至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在规定日期内进行发放,2024-2025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按学期(5个月)发放,春季学期按月发放。保留学籍或休学的受助学生,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但不再补发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的国家助学金;退学的受助学生,自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次月起停发国家助学金。

(六)强化追踪监管,打造廉洁资助。加大对国家奖助学金资金发放后续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核查力度。坚决杜绝“财务实际发放金额与学生受助档次和受助标准不一致”“发放现金、代收代领等”“平分、减扣、冲抵班费、强迫捐款等”“辅导员、班主任、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等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受助资金、代管学生银行卡及账户密码等”现象甚至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七.其他事项

填写申请表格时,填写的奖项均要求附获奖证书或证明。

附件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常见问题

4.本专科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解释

5.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版)

6.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版)

7.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律承诺

8.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9.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10.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汇总表)

11.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

12.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会议记录表

13.系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汇总表

14.关于印发《教育部与民政部等三部门共享数据名词解释》的通知

附件1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x

附件3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常见问题.docx

附件4 本专科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解释.docx

附件5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版).docx

附件6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版).docx

附件7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律承诺.docx

附件8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9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10 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汇总表).xlsx

附件11 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xlsx

附件12 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会议记录表.docx

附件13 系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汇总表.docx

附件14 关于印发《教育部与民政部等三部门共享数据名词解释》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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